
貴州大學本科學生大類分流實施細則(暫行)
為使我校本科學生大類分流工作有序規范進行,大類分流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結合我校本科教學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分流原則
本科學生大類分流工作應堅持以下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2.“遵循志愿、成績優先”原則。
3.按專業計劃數進行分流的原則。
二、分流時間
各大類分流時間原則上確定在一年級的第二學期進行。
三、分流程序
1.各大類由陽明學院和各專業學院共同提前公布各專業計劃數及分流方案。
2.各專業學院及時有序對大類中的相關專業進行專業宣講,陽明學院做好協調配合工作。
3.各大類在一年級第二學期開學后由陽明學院組織學生填報分流志愿。原則上每個學生填報2-5個志愿,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志愿順序填報,直至服從調劑。
4.按照“遵循志愿、成績優先”原則進行分流。按照高考成績和第一學期必修課按學分加權平均成績計算得到的綜合成績排名進行分流。綜合成績排名在前者,從填報專業志愿中優先選擇專業。若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必修課學分加權平均成績排名優先。若必修課學分加權平均成績仍相同時,按含選修課的總學分加權平均成績排名優先。
5.綜合成績的計算方式如下S=S1×40%+S2×60%。
S1為學生高考歸一化成績,S2為學生第一學期必修課按學分加權平均成績。
S1=A×40+60
A=(學生高考成績-貴州大學在考生生源地招生錄取分數線)/(考生所在地高考總分-貴州大學在考生生源地招生錄取分數線)
所需各地高考相關數據由招生就業處提供。
四、分流結果的運用
1.學生分流:學生按照以上分流方案分流后,第二學年開始到相應專業修讀。
2.專業優化:若學生所填報志愿人數總數不足該專業招生計劃數50%的專業,第二年將調減招生指標。若第二次再次出現學生所填報所填報志愿人數不足該專業招生計劃數50%的情況,將暫停該專業招生。
2016年4月19日